长沙业主单位有哪些 (长沙市物业用房管理办法)
长沙耍耍
05-05
阅读:26
评论:0
根据《长沙市物业用房管理办法》,长沙市的业主单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住宅业主单位
- 由住宅专有部分的所有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
- 单个住宅专有部分的所有人
-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
非住宅业主单位
- 由非住宅专有部分的所有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
- 单个非住宅专有部分的所有人
-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
其他业主单位
- 政府部门
- 事业单位
- 企业
- 社会团体
- 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
业主单位的职责
业主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:- 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
- 维护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
- 制定物业管理规约
- 选聘物业管理企业
-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
- 缴纳物业管理费
- 其他法定义务
业主单位的权利
业主单位享有以下权利:- 参与物业管理
-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
- 更换物业管理企业
- 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和建议
- 其他法定权利
联系方式
业主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长沙市物业管理局:- 地址:长沙市芙蓉区新姚西路218号
- 电话:0731-82659228
- 传真:0731-82659227
- 邮箱:wgygl@changsha.gov.cn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长沙桑拿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